鼓励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依法依规与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和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合作,研究完善保险机构投资私募理财产品、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和债转股的相关政策。
2015年9月26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意见》),通过十大方面、三十个措施来鼓励支持“四众”(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的发展。
股权众筹这种新型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的出现,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了一种新渠道,也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建立注入了活力。然而,任何一个金融产品的创新与成长,均需根植于本土法律环境和监管制度。我们期待着中国股权众筹法律环境、监管制度的不断完善,为股权众筹的发展提供更肥沃的土壤!
基金业协会又出新招了!4月18日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这是中国首套针对私募基金合同文本的系统性的行业指引。所有规定自2016年7月15日起施行。
2月5日,节前最后一个交易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针对私募基金再出重拳,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金证券》记者统计,根据新规,目前已备案私募基金中,约40%无产品私募可能被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