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威环保再生能源(丽水)有限公司未知需求
垃圾焚烧发电厂
垃圾焚烧发电厂
瑞威环保再生能源(丽水)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5年12月22日,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工商经营范围:焚烧城市生活垃圾及工业垃圾发电;回收利用非金属;生产、销售灰渣水泥制品。(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批的审批后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公司采用BOT的运作方式投资约1.5亿元距离丽水市区约16公里的莲都区潘田村建设一座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期25年。项目总占地面积25,000m2,,计划垃圾处理总规模为日处理不低于700t,分两期建设,目前已建成第一期为日处理400t。特许经营期25年。本项目对城市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进行焚烧,并利用产生的余热发电,为丽水市城市基础建设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丽水市政府改善生态环境的重点工程。
是国内第一个成功商业化的热解气化炉焚烧处理生活垃圾并发电上网的项目,具有独立知识产权,有很强的品牌影响力和很高的品牌知名度。在2012年4月8日举办的“热解气化垃圾焚烧技术创新发布会上”国家环保部、科技部等专家、学者给予高度评价。热解气化焚烧技术在焚烧炉主体设计上采用了独特专利技术,具有投资省、烟气排量低、对垃圾适应性强、运行稳定可靠、维护检修方便等显著特点。其主要优势在:热解气化炉焚烧技术和传统的炉排炉焚烧相比,不仅有效解决了低热值垃圾的焚烧技术难题,还在确保焚烧炉连续稳定运行工艺进行了独特而关键的创新。在初始投资、运营成本、环保无害化、适用性、经济规模等方面和其他焚烧技术相比较,具有明显的优势,尤其对中小型城市非常适用。
技术优势:二恶英排放低;结构简单、国产化高;飞灰产生量少;烟气排放指标低;
产品优势:一燃室缺氧分解产生的NOX、SOX、HCL气体较少;热解气化过程中的S、金属等有害成分大部分被固定在焦炭中,能够有效控制二恶英的生成和低温再合成。
公司是丽水市和浙江省的重点工程,为BOT项目,特许经营期为25年,具有独占及排它的性质。主要是利用丽水市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及部分可燃工业垃圾进行焚烧发电,建设2台175t/h热分解焚烧炉,配套建设1台7.5MW的发电机组。
无害化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及许可工业垃圾,以达到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其焚烧产生的余热进行发电并上网(提供绿色电力)一期丽水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400吨。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400t/d,本工程建设设2条分选线、2台垃圾热分解焚烧炉175t/d热分解焚烧炉,配套建设1套7.5MW纯冷凝汽轮发电机组1台等设施。
其中, CAPS-Ⅱ200MT-T2型立式旋转热解气化焚烧炉2台,经2台余热锅炉转换后各产生4.1MPa/400℃蒸汽16t/h.尾部烟气处理采用半干法反应器+布袋除尘器+活性碳吸附的方案。主要收益:处理生活垃圾及可燃工业垃圾收取的垃圾处理补贴费,目前为每处理一吨收取70元(浙江省同类已运行项目的垃圾处理补贴费平均在85元/吨,故后续有涨价的预期。);利用焚烧垃圾产生的余热发电并上网,上网电价为0.66元/k焚烧后炉渣综合处理的收益。公司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独居热控分解焚烧技术市场和行业内的垄断地位,确保项目投资者获取丰厚的商业回报。
垃圾里飞出金凤凰,污泥上创造新辉煌
企业名称: | 瑞威环保再生能源(丽水)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中国 浙江省 丽水市东苑小区14幢305室 |
法定代表人: | 罗耀均 |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万元): | 8000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05-12-22 |
营业期限: | |
核准日期: | 不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