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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暂行办法发布,限贷成真

[ 导读 ] 未来一年P2P平台将会迎来整合大潮

8月24日下午,证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文,被热议许久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落地。被业内人士担忧的网贷限贷已成真,未来将迎来P2P的整合大潮。聊以慰藉的是《办法》还有12个月的过渡期,可以给网贷行业调整的机会。


《办法》明确“双负责”监管安排、对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防止信贷集中度等方面做出规定。其中在防止信贷集中度方面,《办法》规定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这一限额在之前就被网络疯传,也有多位业内人士证实确有其事。但是今天正式发布依然给网贷行业带来很大冲击。目前大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都存在贷款额度超过限额的现象。这些大额平台都需要对业务进行调整,尝试慢慢转型或者开始发力一些其他业务。不过对于限额问题,如何保证实施才是最大的问题。目前各个网贷平台还没有建立共同的信息库。如果不能落地,《办法》中的规定可能会沦为纸面条文。

《办法》还提出网络借贷机构的定位是信息中介机构,而不是信用中介,不允许设立资金池;网络借贷机构的经营活动必须在线上,线下不得从事营销活动和虚假宣传。银监会负责对网贷机构实施行为监管,具体包括制定统一的规范发展政策措施和监督管理制度,并负责网贷机构日常经营行为的监管;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网贷机构实施机构监管,包括备案管理和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

在《办法》的规定下,P2P将会面对最强监管,但是业务范围却被压缩。未来一年P2P平台将会迎来整合大潮,倒闭、推出、并购都是家常便饭。在调整期,投资机构处于观望的目的,应该也会减少投资。不过在调整后生存下来的平台,获得融资的概率将极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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