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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央行等17部委一天连发七道政令,互金整治风暴全面来袭

[ 导读 ] 一天之内,密集出台了七个互金相关整治方案,一时间,互联网金融被推上风口浪尖,全国范围内互联网金融整治正式全面开启。

股融易 互联网金融

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与此同时,银监会等十五部委联合发布《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央行等17部门公布《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央行等14部委公布《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证监会等15部门联合公布《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保监会等14部门联合印发《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商总局公布《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天之内,密集出台了七个互金相关整治方案,包括国务院办公厅的总方案,以及一行三会与工商总局出台的六大领域专项整治方案。一时间,互联网金融被推上风口浪尖,全国范围内互联网金融整治正式全面开启。

酝酿已久,长期目标是促进互金规范有序发展

早在今年4月14日,国务院组织14个部委召开电视会议,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有关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项整治,为期一年。当日,国务院批复并印发与整治工作配套的相关文件,摸底排查2016年7月底前完成;清理整顿2016年11月底前完成;督查和评估2016年11月底前完成;验收和区域报告2017年1月底前完成,总体报告上报国务院2017年3月底前完成。

6月20日,李克强总理到建设银行、人民银行考察并主持召开座谈会。李克强强调,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遏制非法集资、非法金融活动,做好前瞻性调控和应急性管理,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加强全口径外债宏观审慎管理。扎紧制度笼子,整顿规范金融秩序,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和证券期货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针对此次专项整治的目标,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此轮专项整治的短期目标是,优化市场竞争环境,扭转部分业态偏离正确创新方向的局面,但长期目标仍是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根据《方案》安排,此次整治将在2017年3月份底前完成。

六大领域分管并治,“穿透式”监管

此次涉及的互金整治主要涵盖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第三方支付、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六大领域。

(1)P2P网络借贷

整体而言,关于P2P网络借贷的整治基本重申了8月24日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及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强调了其信息中介的定位,各条红线不得逾越: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非法集资混业经营等等。

猎云网此前发布的“P2P平台需翻过的三座大山:电信业务许可证、银行存管、放贷限额”重点对目前P2P行业合规发展进行了解读。其中资金存管是P2P合规的重中之重,银行直存是唯一合规存管方式。据不完全统计,截至9月底,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的平台有160多家左右,真正上线的有49家左右,仅占正常运营平台的2%左右。这其中更有在接入银行存管之后又宣布存管下线、出现中途夭折情况的,如搜搜金融网与兴业银行的合作存管,便在上线几天之后宣布存管系统逐步下线。

(2)股权众筹

“方案”与证监会等15部门联合公布《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均对股权众筹领域投资划定了多条红线“股权众筹平台不得发布虚假标的,不得自筹,不得“明股实债”或变相乱集资,应强化对融资者、股权众筹平台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股东权益保护要求,不得进行虚假陈述和误导性宣传。不能违规公开发行股票,不能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不能股票承销和经纪等业务等”

8月7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明确股权众筹融资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股权众筹融资活动。8月10日,证券业协会发文将《场外证券业务管理办法》中第二条第10项“私募股权众筹”修改为“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

目前从事股权众筹的平台中,只有京东、平安、阿里三家被证监会批准进行公募股权众筹试点的公司,其余平台在经营许可、业务范围等各项内容上并不明确,平台名称多为“**私募股权融资”。零壹研究院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上半年末,全国股权众筹平台(皆按正常运营口径计)有136家,约占众筹平台总数的51%。

按照目前的监管动态,公募股权众筹似乎是实行先试点后牌照制,对投资人没有设置特殊的门槛,投资人的数量不限,而单个项目融资额设有最高额度上限;但私募股权融资不同,其投资人数量不可以高出证监会规定的两百人,实行备案制,单个项目融资额度没有上限,最重要额度区别是,合格投资者制度,还没有细则出炉。

(3)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主要针对问题有:1.无证经营;2.挪用客户备付金甚至跑路,也就是资金池问题;3.商户套码,以低费率代替高费率等。

去年底,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小额支付偏重便捷、大额支付偏重安全为思路,将个人网络支付账户分为三类,每类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限额不同。央行10月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加强账户实名制管理和转账管理。

今年以来,易宝支付、通联支付、银联商务等均接到央行开出的千万级罚单,显示央行对第三方支付业务监管态度极为坚决,一方面独立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受更为严格的监管,另一方面支付宝、财付通等巨头挤压,业务拓展极为艰难,不少第三方支付机构“傍大腿”栖身于上市公司或者互联网巨头,如美团、万达、小米等。

(4)互联网保险

保监会发布的《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显示,监管落在互联网保险的三个乱象:一是销售宣传存在误导性;二是不具备经营资质的第三方网络平台违规销售;三是无证经营。

此前,保监会于2015年7月发布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对从事互联网保险和类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机构资质和经营方式作出了相关规定。

(5)互金平台跨界经营

多部委还下发了一个细分专项整治方案,专门针对互金平台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的乱象。

《方案》明确规定“按照部门职责、《指导意见》明确的分工和本方案要求,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实质明确责任。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对当前互联网金融主要风险领域开展整治,有效整治各类违法违规活动。充分考虑互联网金融活动特点,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作,共同承担整治任务,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按照此前的分类,股权众筹归证监会管,网络借贷平台由银监会负责,互联网保险业务则由保监会来监管。多次被提及的“穿透式”监管,意味着未来跨部门、跨区域协作在未来会更为常见,不仅仅是一行三会,省级人民政府也负有监督职能。除此之外,工商局要监督互联网金融广告,公安机关要打击非法集资,工信部要负责企业电信运营资质审核,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监管。

众多互金大咖在第一时间对此次整治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陆金所董事长计葵生:《方案》对从事金融信息或者金融服务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从市场准入、防范风险、规范市场秩序、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采取与传统金融一样的管理标准。这充分体现了监管规则的公平性,对互联网金融公司及平台的业务进行功能监管,以及维护市场公平、公正,保护投资者的决心。

91金融创始人许泽玮:《方案》一是监管进一步细化的表现,将进一步缩减监管盲点;二是偏向于“边观察、边治理”,能够有效防止因监管而错杀一些创新业务;三是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将进一步肃清行业环境;四是提出穿透制监管方法,有效防范行业内自担自融等行为,避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监管自由主义,实行功能监管。

拍拍贷CEO张俊:《方案》和银监会根据国办精神印发的《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来分析,在两个整治实施方案中都反复强调要实施“穿透式监管”,也就意味着监管和整治工作会以平台从事的具体业务性质来定性,许多打着“智能投顾、科技金融”旗号的平台,虽然改名不叫P2P,但并不能规避监管和整治。

懒财网CEO陶伟杰:《方案》再次明确网络借贷机构信息中介定位,禁止网络借贷机构突破信息中介职能定位开展设立资金池、自融自保、发放贷款等违法违规活动,来保证投资者的资金安全,规范行业边界。企业的发展应该将价值聚焦、落实到具体的环节上来,无论是资产端还是资金端的服务,都要在合法合规的范围之内深耕细作。当问题平台被淘汰后,同质化的中小平台也将面临生存问题,唯有精准定位自身价值、筑建良好品牌形象、建设强大技术储备,才有希望趟出“一条路”。

开鑫贷总经理周治翰:根据《方案》,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已经完成了信息排查、职责界定阶段工作,目前,正在有序开展清理整顿工作。2017年一季度,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将进入收官阶段,可以预见,整个行业将进入新一轮洗牌期。在完成专项整治之后,期待互联网金融行业建立起健全的监管长效机制,实现规范与发展并举、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

玖富集团创始人孙雷:互联网金融整治其实已近半年,效果还是比较明显,不仅仅是网络借贷平台,众筹、第三方支付等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数量下降,挤出效应也越来越明显。8月底,网络借贷监管细则正式发布,未来互金平台优胜劣汰会更加明显,行业正在经过阵痛期的“中后段”,仅仅合规已经不是制胜关键,兼顾合规和创新的平台未来的机遇也会越来越大。

京东金融副总裁马骥:对于互联网金融企业来说,集中而来的整治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然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匆忙应付也不是长久之计。目前,部分互联网金融企业自身也必须认识到,“擦边球”只是一时之计,随着行业规范的不断完善,灰色空间只会不断压缩。守不住“政策风险”的底线思维,也将难以在市场上赢得竞争力。政府监管部门在各个场合均强调,整治的目标是规范而不是遏制,企业应该积极配合政府,拥抱监管,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全国性行业自律组织的引领下,一同参与营造风险治理的金融生态环境,探索建立综合性的消费者保护机制和多元化的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

火球理财CEO孟庆彪:《方案》正式出台标志着对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实施阶段,从实操层面上对互金风险整治制定了指导规范,核心还是遏止行业的不良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投资者,同时也是保护真正有志于推动这个行业发展的企业。关于建立监管长效机制的表述,互联网金融是一个非常新的业态,创新的意志和能力也非常强劲,所以创新的突破和监管的把控难免会进入一个博弈的状态,如何通过鼓励创新让行业充满活力又合乎监管要求不突破红线会是一个症结点,这对行业企业和监管方来说会是一个长期磨合的过程,因此,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也必将是个长期的过程。

懒投资:《方案》不仅仅针对网贷行业,还涉及了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第三方支付等领域,覆盖面更广。随着整治的深入开展,越来越多的不合规企业将被淘汰,对于合规发展又有良好的运营及创新能力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来说,专项整治将优化行业市场竞争环境,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为合规企业带来良好的发展空间,从而实现良币驱逐劣币。此次《方案》中提到,鼓励互联网金融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创新发展,除了合规,将来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创新能力也变得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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