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市发改委出台创业创新投资引导基金实施细则,明确设立子基金的条件和程序,规定子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以货币形式出资,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主要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具有成长潜力的项目。为贯彻落实《石家庄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对符合石家庄产业发展方向、处于种子期与初创期、拥有创新技术与创新商业模式、具有成长潜力的创业企业进行资金支持,构建石家庄市支持创业和创新企业发展的天使投资、VC(风险投资)、PE(私募基金)分段投资体系,助推创业企业快速成长,由市财政出资设立规模为1亿元的市创业创新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积极吸引和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子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