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上午,北京海淀法院发布案件快报,因认为“滴滴出行”在官方微博中发布了使用其肖像的配图微博,前奥运冠军刘翔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将“滴滴出行”诉至法院,要求删除侵权链接及图片,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126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